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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天”公司的故事(二)

事实上的股权控制并非像故事(一)中描述的那样。费费,作为“天”公司的掌门人实际上拥有“天”股份的25%。而公司的另一位员工小春,尽管从来没有在“天”公司出现过,确拥有相当可观的15%的股份。事实上,“天”股份的所有权是按下图所分配的。 而这样的股票分配比例又会对新CEO的任命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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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天”公司的故事(一)

有一个叫“天”的公司,公司的员工有伟哥,小葵,费费,小春,钓钓,聪聪,小波,小夜。这些人即是公司的员工,又是公司的股份持有者(即股东,总共8名员工,每人持有12.5%的“天”股份)。费费是“天”公司的CEO,但由于公司运营不佳,股东召开股东大会,任命新的CEO。候选人有公司的现任CEO费费和COO钓钓。 投票如下: 费费得票:费费,小春。 钓钓得票:钓钓,伟哥,小葵,小波,小夜。 弃权票:聪聪(由于长期不到公司上班,不了解公司的具体营运状况,故以“弃权”视之。) 根据公司法规定,新CEO的任命由所能控制的股份的多少决定,即股份最多的,被任命为CEO。综合两名候选人的所控制的股份: 费费:12.5% (费费) +12.5% (小春) = 25% 钓钓:12.5%(钓钓)+ 12.5% (伟哥)+ 12.5%(小葵)+ 12.5% (小波)+ 12.5% (小夜) = 62.5% 因此,钓钓担任“天”公司的新CEO,负责“天”公司的全部事务。 但事实真的这样简单吗? 钓钓会顺利能当上“天”公司的新CEO吗? 费费会让放任自己的大权旁落吗? 敬请期待“天”公司的故事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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